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外汇局、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》。其中指出,拓展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。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,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“走出去”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,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%,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。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,根据商业合理原则,通过“境外直贷”“内保外贷”“外保内贷”等形式满足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。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“外保内贷”业务,归集境外成员单位资金并为其提供融资支持,便利企业集团境内外成员单位统筹开展境内外融资,降低融资成本。完善“玉兰债”发展监管制度,进一步丰富代理付息兑付、公司行为处理等增值服务。
盈昌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